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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出台细则 鼓励民资进入商贸流通领域-smi玩家拓展阅读
实施意见明确,鼓励和引导工业消费品流通领、生产资料流通领域、农产品流通领域、餐饮住宿行业、其他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。
为继续发挥好民间资本在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中的重要作用,实施意见提出,鼓励民间资本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;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商贸物流;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电子商务。
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方面,实施意见提出,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商贸流通领域发展直营连锁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。推动连锁经营从传统零售业、餐饮业向生产资料流通等领域拓展。对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特色的民营企业发展特许体系,提供管理咨询、信息化改造、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。发掘一批经营模式成熟、市场接受度高、扩展能力强的优秀特许经营品牌,支持其开展品牌建设和加盟宣传。
关于电子商务,实施意见提出,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大型国有流通企业采用强强联合、兼并重组、股份制改革等合作方式,发展或转型成为行业特色突出、创新能力和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改造,推进其由信息流服务向信息流、商流、物流综合服务发展。支持民营百货、超市企业依托现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,发展集电子商务、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。
实施意见还明确,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内成品油、典当、融资租赁、拍卖等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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